外国语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主席团换届选举办法

发布者:魏敏敏发布时间:2023-12-29浏览次数:1424

一、总则

1.外国语学院学生会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对照学院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条件,对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酝酿提名;召开扩大会议(可扩大至各班级团支部书记),根据各班级团支部推荐情况、工作需要和成员结构要求,按照主席团候选人差额大于应选人数20%的比例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建议人选;在进一步征求各学院班级团支部和青年学生意见的基础上,确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送至学院党委和校学生会同意。

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经过学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正式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2.大会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主席团成员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产生。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放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放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3.选举设总监票、总计票人各1名,监票人2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由各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提名,交大会表决通过。总监票人、总计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推荐,经代表大会表决后,在主席团的领导下,组织发票、投票和计票等工作并予以监督。主席团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计票人。

4.选举前,大会主席团应将候选人的基本情况向选举代表进行介绍。对选举人提出的询问,统一由大会主席团负责答复。

5.投票人对于选票上所列的某一候选人,如果赞成,则在其相应名字后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划“×”;弃权不划。投票人如另选他人,应将姓名写在另选人姓名栏内,并相应地否决原候选人。弃权后,不得另选他人。每张选票所选举的主席团成员人数等于或少于额定人数的选票有效,超过额定人数的选票为废票。

6.选举会场设个票箱。投票前,总监票人向大会执行主席报告代表人数、缺勤人数和发出选票数,而后将选票发给出席代表。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投票,接着由大会主席团投票,然后各代表团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按规定路线和次序进行投票。

7.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可当选。如果赞成票超过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得赞成票的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是否重新选举,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8.投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票数,计票结果,由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审查签字后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闭幕式前由大会执行主席宣布选举结果,当选的主席团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二、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根据《团章》和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本办法经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