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完善河南省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意见
各省辖市委组织部,各高等学校党委: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质量,加强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根据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和我省高校民主生活会原有制度及“三讲”教育的经验,现就进一步完善我省高校党员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高校党员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是高校党员校级领导干部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高校党员校级领导干部和校级调研员在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的同时,必须参加党员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
二、为便于集中时间和精力解决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地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加强校级领导班子思想作风建设,高校党员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原来的一年召开两次改为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安排在4至8月之间,学校党委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召开,遇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需提前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
民主生活会的会期一般安排3天左右,其中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1天。
会议日期和议题,须提前一周通知应到会人员。应到会人员一般不得缺席、请假,要写出发言提纲或发言稿,做好充分准备。
未经上级党组织同意而不按期召开党员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无故不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其党委主要负责人和领导成员,要给予批评教育。
三、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就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学校党委决定和决议,政治理论学习,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遵守政治纪律的情况。
2.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院)长负责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制度,贯彻民主科学决策制度的情况。
3.坚持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改进领导和工作作风的情况。
4.执行上级和本校有关艰苦奋斗、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5.上次民主生活会所制定的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6.上级党组织安排布置的其他重要议题。
四、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增强思想性和原则性,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提高质量。要围绕议题交流思想认识,总结经验教训。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检查自己存在的突出问题。对群众提出的意见,正确的要诚恳接受并切实改正,不符合事实或不完全符合事实的,要实事求是地作出说明。相互批评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从团结的愿望出发,以与人为善的态度不乱扣帽子,不无限上纲,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克服缺点,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民主生活会上对违纪问题能主动检查并积极纠正的,可根据情况,不予处分或从轻处分;有违纪问题又不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必须严肃纪律,从重处分。
五、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的准备工作,抓好几个重要环节:
1.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学校党委可以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有关人员等各种方式,广泛听取党委委员、中层干部、教职工、民主党派等有关方面的意见。党委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在此基础上,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如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有统一安排,学校党委要按照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开法一般应提前15天向学校所在地市委和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报告,厅(市)属高校同时报主管部门党组织。上级组织根据需要参加民主生活会。
2.认真组织好政治理论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针对查找出的突出问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相关内容,学习有关政策、规定。学习要理论联系实际,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思想准备。
3.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如实进行反馈。民主生活会前由学校党委组织部会同纪委、工会,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进行整理归纳,如实向党委汇报,属于班子成员个人的,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原汁原味”,如实反馈给本人,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或发言稿,深刻进行自我剖析。高校每个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或发言稿,着重检查党性、党风、廉洁自律及工作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确因情况特殊,不能出席会议的领导成员,其发言提纲可由其他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党委负责同志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5.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高校党委主要负责人要同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分别谈心,对其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作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同时指出存在问题;涉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增进了解,互相帮助,化解矛盾,加强团结。
六、高校党委书记是学校党员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召集和主持民主生活会。党委书记要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握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机,不要匆忙开会。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并引导大家畅所欲言,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七、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高校解决的,党委书记要负总责,积极制定整改措施,措施要具体,针对性要强,责任具体到人,使问题切实得到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属于严重违反党纪、政纪、法律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分别交党的纪律检查机关、行政监察或司法机关查处,不得隐瞒不报和袒护包庇。
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的重大问题,如果未采取妥善措施认真解决,或因处理不当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八、民主生活会后,要在一定范围内向干部、群众通报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接受群众监督。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党委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
九、建立高校党委民主生话会情况的报告制度,民主生活会后15日内,高校党委应将会议情况报告、会议记录上报所在地市委组织部,同时,也要向省委组织部科教企业干部处、省委高校工委组织干部处及有关部门报送会议情况报告、会议原始记录复印件。报告
内容包括:
1.会前准备工作情况,如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群众对领导班子及成员的主要意见,群众意见的转达情况。
2.会议召开的情况,如领导成员出席情况,对照检查情况,领导成员之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情况。
3.会议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和整改措施,以及对上级部门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4.其他需要报告的问题。
十、高校党员中层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可参照此意见执行。
十一、省委组织部、省委高校工委、省辖市委及有关部门负责高校党员校级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