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发布者:魏敏敏发布时间:2018-10-31浏览次数:57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名称  本机构名称为“中韩文化研究所”,英文名称为“Institute of Sino-Korean Culture”。

第二条  性质宗旨  中韩文化研究所的研究对象为中国传统文化及韩国文化,研究内容涉及中、韩两国语言、文化、历史、哲学、教育、艺术、经济等一切属于两国文明的精神财富。本所旨在探讨中、韩文化的异同,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开展两国间的文化交流、学术交流、教师交流及学生交流;开展韩国留学生来华学习汉语和中国学生赴韩留学深造。

第三条 组织机构  中韩文化研究所隶属于郑州轻工业学院。研究所不与行政级别挂钩,不设专职编制,经费采取自筹与学院适度补助相结合的方式。

第四条 审批程序  按照学校关于学术研究机构的管理及审批办法,由外语系上报学校科技处审批、备案,自批准之日起,正式开展科学研究及学术、交流等活动。

第二章 职责和任务

第五条 职责

1.定期开展中韩文化学术交流活动。

2.筹措研究及活动经费,组织开展文化、学术研究。

3.主办出版《中韩文化》杂志。

4.负责研究所的日常行政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 任务

1.组织本校及国内其他院校或研究机构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学者,探讨中国文化的独特价值和国际意义;介绍中国文化的最新研究成果。

2.组织本校及韩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优秀学者,探讨韩国文化的独特价值和国际意义;介绍韩国文化的最新研究成果。

3.开展对韩汉语教学理论和实践研究。探索对韩汉语及留学生专业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评估体系等。

4.组织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举办各种类型的汉韩学术交流研讨会、学术报告会。办好《中韩文化》杂志,与韩国开展多方位的交流与合作。

5.承担各种级别、各种类型的对韩汉语教学科研项目,组织进行课题的申报、实施及结项工作。

第三章 组织领导和人员组成

第七条  组织领导  研究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设所长1人、副所长1人,负责日常事务。

第八条  人员组成  以学校朝鲜语、对外汉语专业相关教师为主体,并吸纳韩国友好学校及国内相关高校的专家。

第四章 经费及管理

第九条  经费来源

1.学校立项的科研经费;

2.中、韩两国相关研究基金;

3.承担有关中韩文化研究课题的经费;

4.社会募捐集资经费;

5.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条  经费管理办法  研究所各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有关财务办法执行,实行所长一支笔审批办法,接受学校财务与审计监督。